扬中市结合本地实际,创建“+N”模式,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落地、落实。
一是搭建“一个”平台。确立“*委领导、*府实施、部门共育、依靠群众、共治共享”的培育模式,搭建市法律明白人“法润公益”联盟,以民间自发组织形式,形成市、镇联盟,村(居)微联盟的组织管理架构,探索以联盟为主体,其它部门相配合,相关人员参与的运行体系。目前,扬中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设计联盟标识、明确联盟口号、制定联盟章程、规划主题活动等工作,确保法律明白人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推行“一项”制度。确立法律明白人“指导员”制度,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实施意见。各村(社区)根据工作部署全面选培法律明白人指导员,按照“一网格一法律明白人”标准,对所在区域网格内的法律明白人定期进行指导、培训、组织活动、上传下达等工作。法律明白人须定期向指导员报到,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汇报。建立法律明白人考核机制,各镇(街区)指导员负责对其区域内的法律明白人进行督导考核、建立档案、评优评先。
三是发挥“八大员”作用。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八大员”作用,即决策管理“监督员”、法律法规“辅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律服务“引导员”、平安防护“讲解员”、道德教化“宣传员”。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面整合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人民调解等资源,要求法律明白人要全力引导村(居)民依法诉权、依法用权、依法维权。同时开展特色活动,依托德法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助力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德法涵养文明·共建和谐环境”等系列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以及现时代公民道德
四是运用“N种”形式。强化专业培训,联合农业农村局、民*局等部门开展普法下乡活动,针对道路交通、诈骗盗窃、环境污染、婚姻家庭等问题,采取法律宣讲、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现身说法等形式,组织法律明白人观摩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形成以指导员制度为基准的动态管理模式,将法律明白人作为志愿者队伍的重要组成,纳入志愿者管理体系,组织“法律明白人”加入扬扬普法志愿团、尚法公益组织等普法组织发挥作用。创新试点培育,以新坝镇为试点,结合地域特色形成镇一级的法律明白人培育模式。发挥媒体作用,在《扬中日报》“法润江洲”栏目以及“扬中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