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镇江1月12日电(通讯员*馨叶李旭)“我们已经相识数十年了,我就是喝了酒后没控制住自己,哪知道闯下这般祸事。”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陈*后悔不已。只因酒后的口角,他在冲动之下用刀具划伤好友面部。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陈*(化名)提起公诉。近日,经法院审理,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年12月,陈*受邀参加酒会,同行的还有平日跟他关系不错的李明(化名)。酒过三巡后,李明便开始跟陈*聊起过往,并谈到之前陈*曾向自己借钱的事情,这让陈*脸上有些挂不住,说两人间债务早已两清,李明见陈*不承认债务便拿起酒杯扔向他,眼看两人就要打起来,众人纷纷将他们拉开,两人不欢而散。
原有的债务怎么就两清了?回到家后的李明越想越气,起身前去陈*家理论。到了陈*家,两人之间再次爆发激烈的口角,为了阻止李明进门,陈*随手拿起鞋柜上的水果刀朝李明面部挥去,顿时鲜血直流,李明惊慌之下报了警。
经鉴定,李明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案发后,陈*积极赔偿了李明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的谅解。近日,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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