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4名保荐人及1家IPO企业分别收到监管警示,两家均为过会IPO企业:1家正在提交注册、1家过会刚满月!
1、张志强、陈玮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履行保荐职责过程中存在以下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对于发行人在首次申报前存在的转贷情况未能充分、审慎核查,未通过上市辅导督促发行人整改或纠正,导致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首轮问询回复中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亦未督促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引入新股东时按照监管要求增加一期审计,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
本所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张志强、陈玮予以监管警示。
2、郭振国、王攀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泰或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保荐职责不到位,未对瑞华泰相关信息披露予以充分、全面的核查验证,导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出现以下不规范情形。
保荐代表人未对发行人募投项目情况及相关重要合同进行充分核查并督促发行人予以完整披露,也未督促发行人按照本所业务规则提交信息豁免披露申请文件,擅自对主要客户、供应商信息不予披露,导致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审核问询回复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
本所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郭振国、王攀予以监管警示。
3、关于对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未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完整披露募投项目情况及重要合同,亦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交信息豁免披露申请文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不到位。
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4、2家IPO企业已过会
第1家:新疆大全:年9月11日已受理、年10月15日已问询、年2月2日通过上市委会议:2轮问询及回复。
第2家:瑞华泰:年6月24日已受理、年7月21日已问询、年12月8日通过上市委会议、年1月28日提交注册:2轮问询及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措施决定书
〔〕6号
关于对保荐代表人张志强、陈玮予以
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张志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
陈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
经查明,张志强、陈玮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大全或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履行保荐职责过程中存在以下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一、未对发行人在首次申报前存在的转贷情况予以充分、审慎核查
年9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理新疆大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为年3月31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贷款银行向发行人供应商发放贷款后,再由供应商将取得的银行贷款返还给发行人的情形,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以下简称《审核问答(二)》)要求整改并纠正的转贷行为,但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并未完成清理。同时,发行人于年3月31日审计截止日后,仍于当年4月和5月间进行多次转贷,新增转贷金额达10,万元。截至首次申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年9月8日),发行人尚未结清的转贷余额为38,.43万元。保荐代表人未对发行人首次申报前的转贷情况予以充分、审慎核查,未通过上市辅导督促发行人整改或纠正,导致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首轮问询回复中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经监管督促,发行人于年12月完成转贷余额的清理。
二、在发行人于审计截止日后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情形下,未督促其按规定在申报前增加一期审计
年6月,新疆大全股东开曼大全和新疆大全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向徐广福、徐翔、施大峰、LONGGENZHANG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新疆大全股份,同时,因开曼大全此前认缴注册资本中尚余,,.51元未实缴完毕,故将此次股权转让款中的相应数额作为开曼大全向新疆大全的实缴出资,属于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情形。根据《审核问答(二)》相关规定,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后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申报前须增加一期审计。保荐代表人未按前述监管要求督促发行人在申报前增加一期审计。
综上,保荐代表人未对发行人在首次申报前存在的转贷情况予以充分、审慎核查,未对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增加实缴注册资本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况予以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