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综合类岗位5名,法务类岗位1名,财会类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敬业爱岗精神和良好团队合作意识;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3.*治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
4.有较强的*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技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年8月31日)。
7.有从事工会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可适当放宽年龄,但不能超过45周岁。
(二)具体条件
1.综合类岗位:专业不限;具备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强文字功底,能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调研报告等各种公文;能承办大型会务活动。
2.法务类岗位:法律或法学专业;熟练掌握民法典、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工会工作有关的法规*策;熟悉劳动关系纠纷处理途径及程序,能独立处理诉讼案件。
3.财会类岗位:专业不限;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纪、*务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阳公共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