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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市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表扬评先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市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28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市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表扬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联系人:刘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