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交通委将组织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和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6月22日~25日,多家单位分别中标上海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的相关项目,将开展相关工作,预计至年底前形成最终成果。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中标“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项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上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中标“上海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客流预测分析”项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上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中标“上海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交通一体化专题”项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上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中标“轨道交通近中期建设情况评估”项目。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标“轨道交通近中期网络规划完善研究”项目。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上海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估”项目。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上海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社会稳定分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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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年许由市交通委编制,市发改委于年和年分别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年12月批复(发改基础〔〕号)。第三期建设规划之中:机场联络线、崇明线在建;13号线西延伸、嘉闵线计划即将开工;21号线一期、23号线目前计划将在今年年内开工。据悉,“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正在编制,“第四期建设规划”方案即将编制。根据国办发〔〕52号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功能定位基本、走向、系统制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或线路里程、地下线路长度、直接工程投资(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等较建设规划增幅超过20%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建设规划调整程序。建设规划调整应在完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后予以统筹考虑,原则上不得新增项目。同时国办发〔〕52号文规定,原则上本轮建设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或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的,方可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工作。
注:建设规划是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部分规模实施项目规划、建设前期的最前置的许可条件,侧重计划的许可。相关项目线路、站点、线路模式、建设规模、建设年限等规划设计以(线网规划(动态)阶段、建设规划阶段、工可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后一阶段为准,最终以实际建设施工和运营情况为准。以上信息仅作为该批复时期的参考,不以建设规划为准,包含且不限于线路名称、站点、线路长度、建设时序、实施范围等出现的调整和深化或变更在满足相关规定要求时为正常现象,以实际批后施工图实际建设为准。根据众多城市报规实际情况,建设规划方案从地方编制、省级批准、申报、审查(国家级)和批复(国家级)是一个较长过程,非一蹴而就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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