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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9 1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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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对象及条件

㈠选调对象: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㈡选调条件.具有良好的*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年龄一般为45周岁及以下(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部分选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年6月30日。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纪*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人员;5.现工作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扬中以外地区的人员还要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6.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7.选调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年第二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以下简称选调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参照《江苏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扫码加入遴选交流群

备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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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扬中市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现场提供),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组织关系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证件证书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报名时间:年7月5日-7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3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和详见选调岗位表中提供的各单位报名地址、电话。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㈡制定选调方案,经备案后实施报名结束后,各部门、镇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选调岗位特点,根据报名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具体的选调方案,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各部门、镇负责将选调方案通知到参加选调人员本人,并按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具体选调工作。各单位对各自组织开展的具体选调竞聘工作负全部责任。㈢提出拟选调人选各部门、镇严格按照备案的选调方式,组织实施具体选调工作、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填写《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审批表》,表格经双方单位、双方主管单位(涉及扬中以外地区流入的,还需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盖章同意后,报扬中市人社局。㈣办理聘用手续对选调出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单位掌握好序时进度,本次公开选调工作7月3日前全部结束,其他有关事宜,由各相关部门、镇负责解释。

选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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