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市财*局严格按照《扬中市年稻谷补贴*策实施方案》要求,将.33万元生产环节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户。共涉及全市户规模稻谷生产者,种植面积共33.49亩,补贴标准为元/户。
财*部门从三方面
保证资金直接惠农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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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各财*分局(所)涉农会计对照村组核实上报的《扬中市年稻谷补贴面积分户登记确认表》中户名、面积、金额一一对应,准确录入“一折通”系统,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确保阳光透明操作
资金发放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坚持对在稻谷补贴发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确保监督责任落实
资金发放后由各镇(街区)组织开展核查,市级在镇级核查基础上抽取25%补贴农户进行抽查,以核查补贴发放*策落实情况和数据准确率,确保补贴发放过程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现象。
来源:扬中市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