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28日24时
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
31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
现有疑似病例例
扬中
没有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扬中市卫健委告广大市民书
广大市民朋友:
全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任务艰巨,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要求,现将需要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敬请配合。1.请1月10日后从湖北来扬、去过湖北以及途经湖北的人员,自觉接受不少于14天的居家观察,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尽量不要外出。若有发热或其他症状,医院就诊,就诊时主动告知近期的旅行史或接触史。其他外地来扬的人员也要加强自我观察,若有相关症状,及时就医。2.医院后,主动佩戴口罩,医院管理规范进入诊疗区域。发热患者请先在门诊预检分诊台筛查,在导诊人员陪同下到发热门诊就诊,或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非急性病症建议适当延期就诊。如无特殊事宜,医院谢绝探视,确需陪护的住院患者,允许1-2人陪护。外卖配送等与医疗活动无关的医院。医院合作的专家门诊暂停、医院方便门诊暂停,开放日期另行通知。3.尽量不参加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勤打扫,回家后先洗手。打喷嚏、咳嗽,请用纸巾、手臂遮挡,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购买活禽,避免食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动物产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家庭医生上门排查、随访,参与社区防控。防控工作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感谢您的配合!扬中市卫健委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