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时糊涂,想托关系找份好工作,没想到被骗了这么多钱……谢谢你们帮我追回来,以后找工作还是得去人才市场。托关系啥的真是不靠谱。”8月31日,当受害人祝某拿回被骗的10万元时,心有余悸地对检察官这样说。
3月18日,祝某按照邵某的要求购买了20张每张面值元的扬中通达购物卡供其送礼打点。第二天,邵某再次以送礼名义向祝某索要现金0元,之后又多次假借送礼打点、购买考试答案、个人借款等理由,向祝某索要现金和香烟。短短3个月,邵某就从祝某手中骗取了购物卡4万元、现金人民币元、
这么多钱财花出去了,但工作安排却迟迟不能到位,祝某多次找邵某索要说法,邵某却一直敷衍应对。最后,感觉受骗上当的祝某一气之下将邵某告上法庭。案发后,邵某如实认罪并全数退还赃款。
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全媒体记者曹海滨通讯员张靓婧范永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