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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6/8 2:46:00

“觉得很威风”,是一些涉黑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时的切身感受。近年来,我国各地发生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犯罪组织成员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而且呈现出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发案率逐年上升的趋势,一些在案发地社会影响较大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竟大多出自那些看上去满脸稚气的孩子之手。

专家指出,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的认知极不成熟,极易遭到黑恶势力团伙的教唆和吸收,成为黑恶势力团伙的骨干成员,因此,防止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刻不容缓。

数字逐年上升是一种警讯

年4月23日,最高检公布了3起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福建男子谢大应年刑满释放后,与人先后拉拢、招募、吸收多名未成年人(其中15名在校学生,年龄最小的只有13岁),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中村一带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年12月,法院依法判处谢大应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广东省阳山县,以李伍仔为首,张四中、罗小强(未成年人)等6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当地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年12月,经阳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李伍仔等人作出判决,依法判处李伍仔犯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河北省新河县,靳白宇自年10月以来,多次在QQ群发布收买银行卡的信息,雇用温俊生、刘明亮、安明宇(3人均为未成年人)形成贩卖银行卡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采取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年12月31日,靳白宇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年4月,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春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虽然从整体上看人数总量不大,占同期犯罪比例不高,但数量逐年增长。年至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数分别为84人、人、人,年、年比上年分别增长了%和29%。万春表示,更突出的问题是,一些黑恶势力利用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意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对象,以此规避刑事处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无论是对社会和谐稳定还是对未成年人成长都危害极大。一些专家也指出,未成年人涉黑犯罪数量有所回升,无论对于有关方面、学校、家庭以及社会,都是一种警讯,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犯罪手段简单粗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靳高风对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问题有过深入研究。靳高风认为,就全国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情况很少,但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情况不少。在未成年人参与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犯罪手段简单、暴力性强是此类案件的一个主要特征。面对被侵害对象,一旦犯意产生,便立即实施,或公开纠缠,或暴力相加,对被害人施以身体和精神钳制,使其不敢反抗、不能反抗。

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办理过一起强迫卖淫案。年仅17岁的女孩张某不但自己多次卖淫,还强迫10岁的张某某卖淫。张某等人为控制张某某,采取打耳光、脚踢、揪头发等手段威胁,还押送张某某到卖淫的房间,事后在房间门口收到钱后再把张某某押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受理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5件63人,从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段来看,未成年人在涉黑涉恶斗殴过程中往往持杀伤力较大的工具,互殴过程中下手较重且不自知,造成严重后果。

经办案部门大量调研发现,近年来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的主要特征是“五多一集中”——共同犯罪多、从犯多、男性多、无业人员多、学生多;犯罪类型比较集中(主要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这些犯罪)。

调研还显示,未成年人涉黑犯罪中,单独的个人犯罪基本上没有,绝大多数都是参与到某个涉黑组织中,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在这些涉黑犯罪中,未成年人不是某起案件的组织者或领导者,他们均为从犯,在犯罪过程中,主要听命于他人指挥,个人不参与策划、组织,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也不是主动参与者,实施部分犯罪的作用多体现为次要作用。且这些未成年人的年龄一般以16岁至18岁之间的居多,少数的也有十二三岁的孩子,文化水平一般以初中居多,普遍存在辍学的情况。

有向校园渗透的趋势

从专家和办案机关的调研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涉黑犯罪中,因教育欠缺导致或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占60%以上。

重庆市南岸区和巴南区法院曾对多名未成年犯作过调查,发现大部分未成年犯缺乏家庭和学校的关心,尤其是一些学习成绩差而又敏感的未成年人,他们容易产生自暴自弃和逆反心理,在学校和家庭这两个重要的沟通渠道被堵住后,他们只有向社会、向同龄人倾诉心声。一些犯罪组织就是利用了这一心理,诱使他们加入小团体甚至黑社会性质组织,让他们从学校中的“边缘化群体”蜕变为社会上的“边缘化少年”,最后成为“问题少年”和黑恶组织的成员。

四川省泸县警方曾破获一起由近百名在校学生参加的“新龙会”涉黑案件。“新龙会”主要以学生为主力,普通成员最大的16岁,最小的仅14岁,该组织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拦路抢劫、盗窃公私财物、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的学校和民众中引起了强烈的不安和恐慌。

年10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20岁的高思国刑满释放后,通过殷某(17岁)结识了邱某(16岁)和郭某(17岁),为坐大势力,高思国又先后拉拢、吸收了多名未成年人入伙,逐步形成以他为首的15人违法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有11人是未成年人,其中4人为在校学生。办案检察官邹月圆说,高思国等人拉拢、吸收成员的目的性很强,他们专门寻找因学习成绩差、单亲等原因在学校和家庭中不被老师、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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