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6日讯(通讯员卞志鹏记者万凌云)“在镇江扬中大道发生一起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抢*闪,还逆向行驶被顶飞,有诸多错误行为”。6日,扬中交警部门介绍一起交通事故时告诉记者:“但万幸的是,他做对了一件事,就是佩戴了安全头盔!”
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在8月1日中午,扬中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事故现场位于扬中大道港隆路口东北角,一辆厢式货车呈右转弯的状态,车头有轻微撞击的痕迹。而距离货车不远,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车道中央,不远处躺着电动车驾驶人吴某,头部有血迹,旁边还掉落一顶安全头盔。
因正午时分天气较热,一名扬中市民为伤者撑伞遮阳,等待救援。
经后期调查发现,当天中午12时许,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扬中大道由北向南直行;许某驾驶一辆厢式货车沿港盛路由东向西行驶,在扬中大道港盛路口准备右转弯。
民警说,两人本不会在事发地交汇,但因吴某在东侧非机动车道逆行,导致厢式货车在右转时正好撞飞吴某。而经过调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民警还发现吴某当时是为了抢*闪,快速通过了该路口。
经医院诊治,吴某全身多处挫伤、额头皮肤挫裂、骨盆骨折,所幸因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未受严重伤害。“头盔救命,货真价实!”民警替吴某感到万幸。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准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此外,机动车在道路上转弯时,应当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况,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