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我市启动了年相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4.5万余人成功缴费居民医保。本月31日下午4点,该工作将截止,逾期未缴费者将暂停年相关医保结算待遇,后期续保不再享受财*补助,需自我缴纳全额保费元,且自保费到账3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关待遇。”23日,扬中市医保局居民保险科科长冯霞告诉记者。近年来,扬中市不断优化医保惠民*策,通过“全城搜”“落地保”等举措,重点做好新生儿、新业态从业人员、外来流动人员及断保人员的参保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职工医保12.66万人,居民医保15.69万人,参保总人数28.35万人,户籍人口参保率%。此外,扬中还创新推出“医保惠民大礼包”:职工医保实行保龄与待遇挂钩的原则,连续参保15年以上人员保龄每增加一年,年度可结算费用增加2万元,*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90%以上;居民医保门诊年度可结算费用由0元提高到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居民医保住院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策范围内补偿比稳定在70%……一项项新*切实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幸福指数,让他们感受到“健康路上,医保同行”的温暖。
(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