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镇江12月20日电(通讯员张靓婧)近日,由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职务侵占案正式宣判,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对未退赃人民币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至此,这起耗时6年多,涉案金额逾万元的职务侵占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年,李某被南京某知名*金品牌代理商聘用,在总部南京工作。仅仅一年,李某就因工作表现优秀被派驻到扬中地区作为负责人,全面负责扬中地区专柜事项。
好景不长,年起,李某因沉迷*博机欠下大笔高利贷,为了还债并获取后续*资,李某动起了挪用残次品*金和旧金的歪脑筋。所谓的残次品*金是指因运输出现变形以及图案不清晰等情况的*金,这些*金和存放*金的保险柜钥匙均由李某一人保管。
刚开始典当*金后,李某还很心虚,隔一阵就会赎回被典当的*金交还公司,但一次次地顺利得手,让李某胆子也越来越大,从第四次典当后他便再没有去赎回这些本属于公司的*金。年底接到公司通知,需要将所有残次品*金和旧金交到总部时,李某慌了,此时的他早就没有能力赎回这些*金了。
李某并未迷途知返,而是在处所留下了一份忏悔书后,选择了携带保管的*金逃跑。至此,他非法占为己有的公司*金已逾百万。
畏罪潜逃的6年里,李某销毁了自己所有的联系方式,从不跟亲戚朋友联系,先后藏匿在合肥、淮南、蚌埠、阜阳等地生活。因不敢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只能靠变卖*金生活,没多久,他便被小偷盯上了,剩余克*金也被偷走。最终,李某只能靠送外卖和打零工维持生计。年7月1日,阜阳警方在阜阳市某体育场附近将李某抓获并遣送回扬中市接受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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