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方彬楠白杨)1月14日晚,曾是全球最大最优的羊绒制品生产商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发布公告称,1月11日,中银绒业查询得知扬中市人民法院已发布《限制消费令》,并已新增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本次《限制消费令》涉及执行标的为.5万元。
扬中市人民法院在该限制消费令中指出,年12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镇江市长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银绒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中银绒业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中银绒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中银绒业位及中银绒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战英杰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扬中市人民法院表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中银绒业在公告中称,《限制消费令》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尚无法做出判断,公司将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