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事审判执行工作25年,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案件质量。审结各类刑事、民事、行*、执行案件三千余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
她坚持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恪尽职守,勤于钻研,敢于担当审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中,注重发挥高超的审判艺术和技巧,审判作风扎实,耐心细致做好法律解释和宣传工作,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美结合。
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她几乎没有请事假,没有一年休过公休假。正是她的躬身示范,全庭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主动加班加点,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近年来审结的刑事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
勇挑重担,精审扫黑除恶期间扬中市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作为一名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刑庭庭长,施桂芳作为扬中法院专门负责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团队的审判长,奋战在扫黑除恶工作第一线。扬中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共33人,涉恶罪名为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并提起公益诉讼。
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精准、高效地审理该案,施桂芳受理该案后便放弃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阅读案卷、精心做好开庭准备,认真撰写了7万余字的案件审理报告。开庭前,发现原起诉书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有出入,经过与公诉机关多轮会商,最终公诉机关作出变更起诉决定书。通过一天的开庭审理,合议庭认真进行了评议,当庭进行宣判。针对辩护律师和被告人提出的5个主要争议焦点展开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讨,最终撰写了1.2万余字的判决书。判决后,33名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未提起上诉。该案的精准审理打响了扬中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积极履职,快审疫情防控期间镇江市首例妨害疫情执法案
年,为保障疫情防控有序开展,她积极履职,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情防控犯罪。1月30日14时许,扬中市公安局西来桥派出所民警和特勤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巡查时,在该辖区内为民路某羊肉店发现大量人员打牌聚集,且未戴口罩,遂劝导人员分散离开。在处置过程中,店主朱某某拒不配合,并对执勤人员实施辱骂、殴打,导致1名民警和2名特勤被抓伤,民警、特勤共3人均构成轻微伤。次日,公安机关对朱某某刑事拘留,于2月7日逮捕。2月13日,检察机关以朱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扬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得知该案是镇江市首例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后,她果断决策,提前介入,与公安局、检察院积极协商,依托中国移动5G技术,实行“无接触”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通过视频系统参与了庭审,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审理,当天宣判,被告人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镇江电视台民生频道进行全程直播,网易、交汇点、今日镇江等平台也进行了直播,共有余万网友在线观看,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警示作用。开庭结束后,她积极配合记者采访,主动宣传疫情防控期间法律知识,使该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供稿:综合办公室
原标题:《柔肩担正义—扬中法院刑庭庭长施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