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总工会年公开招聘县(市、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等规定程序,招聘单位和所属县(市、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研究确定了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表),拟予聘用。现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以向扬州市总工会组织部(-)和扬州市纪委市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附表:扬州市总工会年公开招聘县(市、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名单(递补)。扬州市总工会年4月24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