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缴费基数申报即将开始啦!
缴费基数申报直接影响职工当年度缴费基数、职工工伤待遇等,关乎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请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哦!
一、申报时间
年5月6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绍兴市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原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确定方法
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基数按其职工本人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精确到元)据实申报。其中月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金额待全省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另行通知)。
注意啦:
年起社保缴费基数年度从每年7月至次年6月,调整为自然年度(当年1月至12月),因此系统会对各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自动做“上封顶、下保底”处理(上封顶、下保底金额另行通知各单位),启用个人新缴费基数,并做好当年启用前所属月份的补收、补退工作,与启用当月的基金收缴一并结算。各用人单位可在网上下载个人缴费基数明细以及补收补退数据。
四、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具体有2种:1、登陆浙江*务服务网(